关于征求《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领域 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捕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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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领域
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试行)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 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6/04/08/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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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起草的《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 观察期”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2026年4月8日起至2026年5月8日止,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请在信封背面注明“观察期制度”)、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受理单位: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宣传教育科

  邮编:730300  

  地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三号楼五楼5045  

  电话及传真:0931-8256125

  邮箱:lzxqswhscjg@163.com  

  附件:1.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试行)》起草说明

  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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